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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违禁,控药残,抓源头,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2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人们的餐桌上,无论是新鲜的水果蔬菜,还是加工制成的美味佳肴,有七成左右的食品直接来源于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

为了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县域高毒农药、鼠药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6月23日,周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高毒农药、鼠药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用药秩序。

   周至县是西安等城市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特别是建成了目前全球最大的猕猴桃生产基地,产品更是供应全国,走向了世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好坏,直接关乎周至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关乎周至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更关乎周至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责无旁贷。

当前正是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群众用药范围广,药品种类多,使用频率高,只有正确使用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病虫草鼠害发生规律等综合因素分析,科学合理确定了二曲街办和哑柏镇2个高毒农药、鼠药定点经营单位,以及楼观、终南、司竹、广济等10个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通过发放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签订《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及农药经营备案责任协议》,规范指导各定点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设立专柜,严格执行实名购买及农药经营备案制度,指导群众科学安全用药,在农药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次数和方式等相关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规定,切忌滥用乱用药、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频次、延长用药时间等。对国家禁止或停止使用的农药,坚决不能使用;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得超范围用药。

对县域内其他非定点农药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高毒农药和鼠药及限用农药。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不定期对高毒农药、鼠药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管理要求实行量化考核和动态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管控,保障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民族振兴,意义深远、责任重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关心、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确保我们所生产的每一棵菜、每一个果、每一块肉和每一杯奶,都能实现最基本的质量安全,坚决守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